國家認監委2008年第4號公告《關於明確自助終端類產品屬強制性產品認證範圍的公告》
隨著科學技術不斷進步,相關自助服務(例如:自助銀行轉帳,存/取款,交納話費、水、電、氣費,資訊查詢,取號排隊等)日益普及,銀行自助終端、觸摸/綜合查詢機、排號機等自助終端類產品的使用數量越來越多,使用場合也越來越廣泛。此類產品為同時具有兩種或者兩種以上CCC目錄內資訊技術設備或電信終端設備功能的多功能產品,應屬於強制性產品認證範圍。
鑒於國家認監委2007年第9號公告未能包含此類產品的詳細描述,經研究決定:一、2008年12月31日前(含),已經在經營活動中使用的具有兩種或者兩種以上CCC目錄內資訊技術設備或電信終端設備功能的自助終端類產品准許繼續使用;二、自2009年1月1日起,具有兩種或者兩種以上CCC目錄內資訊技術設備或電信終端設備功能的自助終端類產品必須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並加施強制性
認證標誌後,方可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
二○○八年二月十五日
資訊引用來源 :http://www.cnca.gov.cn/cnca/zwxx/ggxx/29611.shtml
|